通知公告

“江西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拟推荐对象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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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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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部署要求,我市经自下而上组织申报、集体研究,并通过省级组织的专家评审,明确2“江西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3名“江西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为拟推荐对象。

“江西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拟推荐对象(2个)

贵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鹰潭市月湖区江边街道办事处山背社区居民委员会

“江西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拟推荐对象(3名)     

万美玲,女,汉族,鹰潭市师范附属小学副校长

兰正碧,男,畲族,贵溪市樟坪畲族乡太源畲族村党支部书记

徐飞标,男,汉族,余江区民族宗教文化交流中心负责人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109日起,至10月14日止。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等方式向市委统战部民族科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请告知或签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电话:(07016441529,电子邮箱:6441273@163.com,通信地址:鹰潭经济大厦B810室,邮政编码:335000